
银华大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及暂停申
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7月23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大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大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2269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
以及 《银华大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 称
公告依据 “《基金合同》” ) 、《银华大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
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 )
恢复申购日 2025年7月25日
恢复赎回日 2025年7月25日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 恢复转换转入日 2025年7月25日
原因说明
恢复转换转出日 2025年7月25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自本次开放期即2025年7月25
恢复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原因说明
日(含)起至2025年7月31日(含)期间的工作日办理其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暂停申购起始日 2025年8月1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 2025年8月1日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5年8月1日
及原因说明
暂停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5年8月1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自本次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
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原因说明 (即2025年8月1日)起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月31日(含)期间的工作日办理其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 本基
金本次开放期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025年7月31日15点之后提交的申
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申请将做失败处理,请投资者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 投
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 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 《招募说明
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
客户服务电话(400 678 3333)垂询相关事宜。
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
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
日) 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
况。 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 销售
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申请。 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申请的确
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
将退回投资人账户。 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
投资人自行承担。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
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告。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在
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份额登记日期的先后次
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公告。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
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
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
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
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人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在非开放期间将
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并且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和终止日
所对应的日历日期并不相同,因此,投资人需关注本基金的相关公告,避免因
错过开放期而无法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3年后, 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
日日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
由上述情形导致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